通城县检察院:“三个规定”堵“后门” 便民服务畅“前门”

【全媒体记者 黎赛明 通讯员 黎小明 黎星光】“了解案子情况很顺畅方便,还帮我解决了法律诉求,没有传言的靠熟人走‘后门’,我就是正大光明的走‘前门’。”

近日,杜某某在通城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受案大厅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对工作人员在办事过程中热情耐心的态度和高效便捷的服务予以点赞。

杜某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家属,家境贫困,其母亲因交通事故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发后至今,杜某某未获任何赔偿,不知道案件进展情况,找不到肇事者理论,也不知道向谁打听。无奈之下,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通城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检察人员对他热情接待,在询问来意,核对身份信息,进行查询登记后,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其查询了案件办理节点等程序性信息。了解到杜某某家庭情况后,检察人员主动为其联系司法援助,申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是专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针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通城县检察院一方面坚决堵住拉关系、找领导或干警过问案情的“后门”,对所有过问、干预案件办理行为的,一律登记上报,经查确有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另一方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畅通合法合规的查询“前门”,设立”便民窗口“,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为案件当事人查询案件提供便利服务。

截止目前,通城县检察院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被害人家属或当事人家属查询案件35人次,积极回应群众合法诉求。

编辑:胡颖 审核:傅凡

(作者:黎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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