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城讯 记者吴忠勇报道:今日(12月20日)上午,通城县城区“禁麻”工作推进会在玉立碧玉堂召开。副县长王功辉,副县级干部、创建办主任黎向阳,各乡镇长,县直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通城县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第3号公告、通城县“麻木”收购方案、通城县麻木包保任务分解表。
会上,副县长王功辉在指出,城区“禁麻”工作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交通安全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一场“硬仗”。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凝聚各方力量,万众一心,齐抓共管,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改善工作方法,完成包保任务,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舆论宣传,及时督办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圆满完成此次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广大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副县级干部、创建办主任黎向阳就我县今年以来开展“禁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就下一阶段禁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黎向阳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统一步调,团结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城区“禁麻”工作的全面胜利。
会上,县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隽水镇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通城县隽水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公告
(第3号)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维护正常的城市管理秩序及交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通城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元月10日起,在隽水城区全面禁止“麻木”车、四轮电动老年人代步车、残疾人专用车等车辆非法运行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打击和取缔擅自利用“麻木”车、四轮电动老年人代步车、残疾人专用车等各种车辆非法运行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收缴报废。
二、自2016年12月20日起,到2017年元月10日止,对 新老“麻木”车全面启动收购工作。所有“麻木”车主按照自愿的原则,带有效购车证明到县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老公安局)报名登记,办理收购手续,签订收购协议。老式“麻木”按购买年限定价500元至2000元,新式“麻木”按购买年限定价2000元至4500元,外籍“麻木” 一律不予收购,本地“麻木”超过收购时间的一律不予办理。
三、对不按时上缴的“麻木”车,继续非法运行的,一经査扣,一律现场釆取强制措施逬行割篷,报废营运功能。
四、自2017年元月10日起,取消所有限行卡点,实行全城“禁麻”。
五、对拒绝接受检查,妨碍执行公务,或辱骂、纠缠执法 人员,缠访、闹访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城县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通城县“麻木”收购方案
(2016年12月17日第十九次县长办公会通过)
一、收购价格
二、情况说明
(―)老式“麻木”:指单排座、加装双开门、帆布篷、使用汽油、新车购价为4000元左右的“正三轮麻木”车。
(二)新式“麻木”:指双排座配置、全钢结构、带有空调、使用汽油、新车购价为12000元左右的“正三轮麻木”车。
(三) 外地“麻木”不予收购,强制驱离或报废。
(四) 对无发票的“麻木”,参照收购标准现场评估定价。
三、收购步骤
(一) 召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参加的“麻木”车主包保会进行全面摸底,利用电视台、宣传单开展广泛宣传,统一搞好报名登记;
(二) 带正式购车发票,签订“麻木”收购合同,于2016 年12月20日至2017年元月10日实施收购;
(三) 对不同意收购的“麻木”进行割蓬改装,报毁其营运功能,现捉现改,压缩库存。
(四) 2017年元月10日后全城“禁麻”,对查获的非法运行的“麻木”现场收缴报废,不予补偿。
通城县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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