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县政法委、县人保财险公司工作人员将5万元的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救助资金,送到了北港镇方段村胡国锋老人的手中,让老人痛失爱孙的悲痛心情得到一丝安慰。
据了解,胡国锋老人两岁多的孙子今年在自家后屋不幸溺水身亡,其情况符合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救助范围,属未成年人溺水造成的人员伤亡,且无赔偿义务人的情形,经其本人向人保财险公司申请,财险公司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将救助资金送达老人手中。
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孔天应: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是一项由县政府出资、财险公司负责实施的民生险种,目的是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险保障。一旦出现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规定的10种意外情形,就可获得2-5万元的经济救助,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北港村民 胡国锋:感谢党、感谢国家,特别是保险公司、政法委的领导同志,确实感谢不尽。
新闻链接: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救助的情形有哪些?
1、见义勇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2、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3、刑事案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4、火灾、爆炸造成的人员伤亡;
5、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6、拥挤踩踏造成的人员伤亡;
7、野外触电造成的人员伤亡;
8、精神病人伤人造成的人员伤亡;
9、未成年人溺水造成的人员伤亡(2-9条都是仅限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有赔偿义务人却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无赔偿能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
10、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灾害)。
【记者】黄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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