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在这春意融融的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4月1日起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其中增值税涉及降税率、扩抵扣、退留抵的一系列税收改革政策措施,将惠及每一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会对贵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望您密切关注,同时也请重视财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对接,以便更好地享受改革红利。
一、降低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16%直降3个点,10%降低1个点,给实体经济、给企业让利空前,政策春风凭借力,助您发展正当时。
二、不动产一次性抵扣。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支付的进项税额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提前12个月释放了40%部分资金的活力,加快了资金周转,助您稳中向好发展。
三、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由目前的不得抵扣,改为凭票抵扣。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降低了您正常经营成本,进一步做大利润蛋糕。
四、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贴心为您考虑 ,适用税率6%虽然不变,但新增10%的加计抵减,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五、试行留抵退税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为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不分行业常态化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有效降低资金占用成本,让真金白银落到您的口袋。
接下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会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公众传媒等多种方式免费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畅通意见及建议反馈渠道,随时为您解难释惑。
具体涉税事宜请登陆各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向各级税务机关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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