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德智 报道)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权益,5月20日,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2019年通城县零售药店集中签订服务协议暨业务培训会。
会上,县医保局与全县86家零售药店负责人现场签订了《通城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并就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信息管理、医保决算审核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议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医保政策规定和协议内容,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认真履约、明确责任,进一步增强为参保人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梳理好发展思路和理念,切实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信守诚信创业、诚信经营、诚信发展的道德底线。
自全县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以来,县医保局共检查定点药店100家,检查范围涵盖主体资格和经营时间是否合格、服务场所是否符合要求、执业资质是否齐全等;并就相关不符合药店要求的10家药店取消定点资格、对未申报更名的3家药店暂停服务协议、对管理不规范的32家药店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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