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26日,县融媒体中心接到举报,南门百佳兴超市涉嫌乱涨价,记者赶到百佳兴超市看到,生疏类商品和昨天相比有不同幅度的上涨,同时据市民反映,比如蒜苗的价格上午开始只有几元钱一斤,中午卖到了18元。
百佳兴超市负责人:价格调整呢是因为年前我们超市的货基本卖空了,昨晚临时组织了一批货,今早赶回来,价格没有调整好,我们的价格还是一个合理的价格。卖给顾客不可能突然调价。
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也赶到了超市对此事进行调查。
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勇:我局接到举报后,迅速赶往现场,对百佳兴商场价格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部分商品没有明码标价,这是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的,现在我们责成百佳兴超市立即进行整改,对所有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同时也决定在本日十二点之前必须停止营业。同时市场监管局调取其产品进价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
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也下发专门文件,要求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明码标价,要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在显著位置标示。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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