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通城县关于加强车辆通行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强化交通控制管理,确保必要的交通运输秩序,现就有关交通管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种应急保障工作用车,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签发颁布的交通通行证,一车一证,在县内所有道路经检测登记后通行。各乡镇之间的通行证可以互通。

二、交通管控期间,全县所有执行公务的医务工作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经检测登记后允许县内通行。

三、每个乡镇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通行车辆限额内,确定一辆应急专用公共服务车辆,用于特殊群体(孕妇、骨折病人等)专用服务转运,不得因交通限制而影响群众生命安全。应急专用公共服务车辆报县指挥部备案。

四、所有颁发应急保障车辆的通行证,一律仅限于公务应急保障通行,落实专人,每天进行登记使用管理,确保正常有序运行。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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