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监所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监所安全管理,杜绝新冠肺炎病毒在我县监所内输入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县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需要羁押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一律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为触犯刑法、需要采取羁押类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予以治安拘留的违法嫌疑人;      

二、 隔离费用为每人每天100元,一律自理;      

三、经县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到指定地点执行。

特此通告。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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