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
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报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
2021年3月综合评价情况
嘉鱼县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第一
通城县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第七
主要评价内容为城市人行道秩序、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停车管理、立面空间、园林绿化、小区等。综合评价采取第三方暗访的方式,实施检查、抽查和巡查,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在本次暗访抽检中,共发现119个问题,得分88.52分。其中,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管理执法中队管理范围检查发现问题34处,占问题总数的28.10%;白沙社区辖区检查发现问题13处,占问题总数的10.74%。
从考评检查情况来看,“人行道秩序”类问题最多,共有34处;其次是“市政设施”类问题,共有30处;第三是“环境卫生”类问题,共有27处;第四是“停车管理”类问题,共有8处;其他包括“环境卫生”类问题7处,“立面空间”类问题5处,“园林空间”类问题5处,小区问题2处,集贸市场问题1处。
按照《通城县城区路段“六位一体包保”工作方案》(隽城协领办〔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数字城管平台运行、下沉网格单位履职、市月度考评检查等情况,决定对以下五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颁发“蜗牛奖”:麦市镇、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管理执法中队、电信公司、县供销社、白沙社区。
第一名:马港镇,91.6分。
第二名:四庄乡,91.5分。
第三名:沙堆镇,90.9分。
第四名:五里镇,90.8分。
第五名:北港镇,89.3分。
第六名:关刀镇,87.3分。
第七名:塘湖镇,87分。
第八名:大坪乡,86.5分。
第九名:石南镇,86.4分。
第十名:麦市镇,83.6分。
(一)下沉网格单位
1.县办,95.8分;
2.县政府办,95.7分;
3.县政协办,95.5分;
4.县纪委监委,95.4分;
5.县委宣传部,95.3分;
6.县委政法委,95.1分;
7.县总工会、县公积金中心、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审计局、县委党校、县交通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94.9分;
8.县城发公交集团,94.8分;
9.交警大队,94.7分;
10.县档案馆,94.6分;
11.县税务局,94.5分;
12.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94.4分;
13.县医院,94.3分;
14.县信访局、县扶贫办、县法院,94.2分;
15.县妇联、县团委,94.1分;
16.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一中,94分;
17.大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县医保局,93.9分;
18.惠民银行、县公安局,93.8分;
19.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中心、县招商和投资中心,93.7分;
20.县统计局,93.6分;
21.广电网络公司、邮政公司,93.5分;
22.县城发集团,93.2分;
23.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93.1分;
24.县供电公司、县应急管理局、南门小学、县文旅局,93分;
25.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财政局,92.9分;
26.县国调队、县残联、城发水务集团,92.8分;
27.城北派出所,92.4分;
28.二中,92.3分;
29.湖北银行,92.2分;
30.建行、县烟草局、县委巡察办,92分;
31.县委编办、县科协、县文联、县人社局,91.9分;
32.南门中学,91.8分;
33.财险公司、武农商行、县人民银行,91.7分;
34.县银监局、农发行,91.5分;
35.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住建局、公路局,91.4分;
36.石油公司、县工商联,91.3分;
37.县侨联、县气象局,91.2分;
38.隽水寄宿中学、县民宗局、隽水派出所,91.1分;
39.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工行、房地产事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91分;
40.县中医院,90.8分;
41.隽水寄宿小学,90.7分;
42.实验学校、育才学校、县科经局,90.5分;
43.华贸学校、药菇山管委会,90.4分;
44.城北中学,90.2分;
45.县发改局,90.1分;
46.邮政银行、移动公司,90分;
47.城关中学、城发建工集团、联通公司,89.9分;
48.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89.7分;
49.寿险公司,89.6分;
50.电信公司,89.5分。
(二)城市管理单位
1.隽水镇,92.83分;
2.县城管执法局,84.64分;
3.县科经局,70.44分;
4.县农业农村局,66.42分;
5.县交通运输局,66.21分;
6.县水利和湖泊局,59.33分;
7.县住建局,57.61分;
8.县生态环境局,53.67分;
9.县气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50.4分;
10.县供电公司,50.39分;
11.县应急管理局,49.93分;
1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9.47分;
13.县民政局,48.77分;
14.县城发集团,39.58分;
15.县公安局,35.19分;
1.秀水社区,90.77分;
2.湘汉社区,90.18分;
3.银城社区,88.7分;
4.柳峦村,77.12分;
5.旭红社区,74.25分;
6.宝塔社区,73.89分;
7.和平社区,73.35分;
8.古龙社区,72.5分;
9.铁柱村,70.46分;
10.雁塔社区,64.28分;
11.白沙社区,62.87分;
12.新塔社区,56.67分;
13.石泉村,46.12分;
按照《通城县城市综合管理考评方案》隽城协领办〔2021〕6号文件,对部门、单位的第一名隽水镇奖3万元,第二名县城管执法局奖2万元,第三名县科经局因本季度处置案件只有76件,未达到相关文件要求100件,只表扬,不奖励;对社区(城中村)的第一名秀水社区奖4万元,第二名湘汉社区奖3万元,第三名银城社区奖2万元。希望以表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美丽通城,需要你我共同创建!
一起行动起来!
(全媒体记者 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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