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三级干部会典型交流⑻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办好司法为民实事

通城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办好司法为民实事作为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以良好履职成效兑现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2021年,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质效考核排名第41名,全市排名第三。1人被评为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获集体荣誉4个、个人各类表彰16人次。我们的做法是:

一、维护企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六稳”“六保”要求,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是依法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涉营商侵害市场主体案件10件16人,提起公诉12件26人。如依法办理了蔡某、戴某某侵犯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二是加强对涉市场主体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侦查机关整治超数额扣押、超期限未返还、违法冻结等问题。如办理一起串通投标案时,依法监督侦查机关退还涉案企业超数额扣押款项73万余元。三是加强检企对接。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法律咨询、普法宣讲等方式,架起检企“连心桥”。

二、关注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一是助力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围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加强与法院、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34名农民工追回270万余元被拖欠的工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激化社会矛盾。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对残疾人、贫困户、未成年人等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申报救助金36.39万元。如通过与江苏检察机关跨省合作,帮助塘湖镇望湖村一户贫困被害人家庭申请司法救助金4.7万元。三是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设立“便民窗口”,畅通合法合规查询案件办理情况的“前门”,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服务45人次,有效堵住违反“三个规定”找关系、打探案情的“后门”。

三、坚持问题导向,参与社会治理。一是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通过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包案等方式,化解各类信访申诉案件82件,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针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通过公正听证化解矛盾。共听证拟不起诉、审查逮捕、行政争议等案件47件。三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办理未成年人案件61件82人,针对校园欺凌、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法治副校长到中小学校开展普法教育14场次。四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余份,督促及时整改。

司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初心和使命,通城检察机关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持续做实做细司法为民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切实增强通城检察工作的司法公信力、群众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