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6家单位获评咸宁市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全媒体记者 李索 通讯员 卢峻】412日,记者从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湖北保鹤堂医药有限公司、湖北兴龙生态农业发展集团、通城鸿联购物广场、福万家购物中心、华盛商行、通城朗润健民大药房等6家单位,荣获咸宁市2021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今年以来,通城县市场监管局把创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列入目标考核,不断健全完善促进放心消费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新兴领域放心消费建设。按照“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引导相关经营主体结合行业特点,作出诚信经营承诺,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此次创建活动中,通城县市场监管局与经营主体积极联动,广大经营主体积极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经商、诚信经营,自觉执行国家“三包”等规定,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公众认知度。经通城县市场监管局推荐,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抽查验收等程序,通城县6家经营主体最终被评选为2021年度咸宁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湖北保鹤堂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祖堂:我公司获得咸宁市“2021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这份荣誉将倍加珍惜。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商品无假冒、食药无伪劣、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的主题,诚信经营,在同类企业中做好示范引领作用,为通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图文编辑:吴滟 责任编辑:黎赛明 审核:李学文

监制: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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