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推进“评定分离”改革 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

【全媒体记者   李索】8月17日,通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业务培训会。全县30多家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评定分离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把评标权和定标权分开。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遵循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实施“评标-定标分离”办法。

培训会围绕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对业务操作规则和程序进行培训讲解。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吃透办法,健全制度,在融会贯通基础上建立招标人内控机制。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全面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推进招标人权责对等。要靠前服务,加强监管,指导协调好“评定分离”工作,积极推动此项改革。

图文编辑:祝思思丨责任编辑:黎赛明丨审核:黎赏

监制: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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