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郭佳承】9月26日,记者从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动员会上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统一标准为350元/人,特困人员群体给予全额参保资助,低保对象、纳入相关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口等分别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90%(315元)、50%(175元)给予定额参保补贴,稳定脱贫人口按2021年个人缴费资助标准的80%(128元)予以资助,其他特殊群体资助参保政策按《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咸政办发[2017]35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参保缴费不得低于300元,目前设为每年300元至2000元10个档次进行缴费,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缴费期间,城乡居民可通过“楚税通”、“鄂汇办”、农商行手机银行以及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等各类手机APP软件进行线上缴费,也可到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湖北农商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村组/社区代收代缴“两险”。
通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阮仕林强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是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一件惠民实事。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好新的“两险”政策,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要加强“两险”征缴政策宣传,以屋场会、入户走访等方式,确保城乡居民“两险”政策宣传全覆盖;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加强信息共享,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图文编辑:黎子凡丨责编:黎赛明
终审:黎雄丨监制: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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