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类企业:
律转鸿钧,新元肇启。通城县人社局衷心感谢你们多年来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向你们及家人致以新年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回顾过去的一年,面对疫情及全球经济严峻形势,你们展现了充分的勇气、责任与担当,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以赴防疫情、促生产,在稳定就业的同时,也为全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当前,通城正在高质量打造中部地区绿色发展先行区,推动建设“生态、平安、健康、活力、幸福”的通城,所有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共同努力和奉献。县人社局将继续落实“降、缓、返、补、保、和”等惠企政策,推进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服务,当好企业服务“店小二”。
“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继续减轻企业负担,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联系单位及电话:通城县社保结算中心,0715-4326100。
“缓”: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继续减轻企业负担,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联系单位及电话:通城县社保结算中心,0715-4326100。
“返”: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企业申报,由人社部门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经审核公示后,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资金。联系单位及电话:通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股,0715-4758700。
“补”: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惠企补贴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在吸纳脱贫人口,或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联系单位及电话:通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5-4322027。
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给予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联系单位及电话:通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5-4353001。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联系单位及电话:通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才服务股,0715-4368502。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对在岗职工通过自主培训、校企合作或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经培训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联系单位及电话:通城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0715-4352158。
“保”:常态化开展保用工促就业行动
人社部门将以县、乡镇联动方式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中秋国庆双节招聘月”等送政策、送岗位的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为企业提供免费招聘用工等公共就业服务。企业可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通城公共招聘网”、“云上通城”微信公众号、QQ群等渠道登记用工需求。联系单位及电话:通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5-4758700。
“和”:常态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我们为各企业安排“人社服务专员”,提供劳动用工指导、调解劳务纠纷、人事争议,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为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联系单位及电话:通城县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715-4368553;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劳动保障维权咨询:通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局,0715-4069660。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我们将全力落实人社惠企惠民扶持政策,竭诚为你们提供更精细化、专业化、高效化的人社服务。
潮平岸阔催人进,风正扬帆正当时。就业路上,我们始终在你身旁。人社部门将与你以心换心,携手同行,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共同谱写通城高质量打造中部地区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新篇章!
最后,我们衷心祝愿全县企业蓬勃发展、事业蒸蒸日上!祝愿广大企业家朋友及企业员工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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