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惩罚!通城一男子酒后寻衅滋事被行拘

【通讯员 李佳玫 杨晗】近日,通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酒后辱骂民辅警、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寻衅滋事案件。

1月23日21时许,违法行为人徐某某酒后来到北港派出所报警,称他的小轿车被盗。接警后,北港派出所民警积极进行处置。然而在民警处警过程中,徐某某多次拍打派出所接警大厅的桌子,并无端指责北港派出所“不作为”,“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不实指控,严重干扰派出所办公秩序。

随后,民警通过视频监控查明:徐某某在酒后驾驶他的小轿车后停放到了某药房门口,并未丢失。因徐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通城县人民医院抽血,并将血液样本送鉴定部门进行乙醇含量检测。当日23时许,民警将徐某某带回派出所,徐某某否认其为驾驶人,并多次拍打接警大厅的桌子,辱骂威胁值班民辅警。

民警依法将徐某某带至北港派出所办案中心等候室约束其醒酒,在此过程中,徐某某又多次用脚踢等候室的大门,直至次日凌晨1时许。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因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春节临近,请广大市民朋友喝酒莫贪杯,酒后莫滋事,过量饮酒不仅伤害自己的身体,而且会导致自己对行为后果缺乏准确认识,甚至引发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因酒后一时冲动锒铛入狱,莫让酒杯变“酒悲”。

图文编辑|吴滟

责任编辑|熊皓

终审|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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