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城讯 :2017年5月26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一名青年男子因情绪激动失控,爬到劳动大厦楼顶欲跳楼轻生。情况发生后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隽水镇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领导阵前指挥,一面对该男子进行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稳控情绪,防止其过激失控;一方面满足该男子所提要求,同时通知其父母到事发现场。经过近3个小时劝解疏导,该男子被成功说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了解,该男子名叫简续良,沙堆镇湾船咀村人,现年29岁,因其父亲简石午于2015年7月在通城某建筑施工工地打工时发生工伤事故,县人社部门对其工伤进行了鉴定,后经过多轮协商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最后通过劳动仲裁。裁决由项目总承包方某某建筑公司负责赔偿40750元,转包方雷某某负责赔偿40750元,因其为伤者住院已支付10500元,实际应赔付30250元,由分包方卢某某赔偿5000元。三方责任人应共同对其父亲赔偿76000元。其中某某建筑公司于2016年将40750元赔付到位,雷某某和卢某某的35250元迟迟未能赔付到位。
该男子因其父亲得不到赔偿,5月26日,该男子来到人社局欲通过跳楼的方式解决此事,就出现开头的一幕。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当事人及其家属情绪稳定,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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