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简讯(第三十期)

2024年6月12日,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新塔社区邓家廖某违建基础进行了强制拆除。

2024年5月19日,廖某在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家空基上扎钢筋并装模,被巡查发现后,城管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向廖某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现场强制停工,并组织执法力量,对廖某违法抢建的钢筋及模板进行了强制拆除。同时向廖某宣讲了通城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关于通城县县城重点管控区域禁止个人建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相关政策,根据《通告》第三条规定:禁建区内禁止任何个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含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建筑)……。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廖某所建房屋用地已被纳入禁建范围。

6月12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再次巡查发现,廖某利用端午假日期间,再次进行顶风抢建,目前已抢建完第一层基础混凝土浇筑。违建户廖某在当前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下,视国家法律法规不顾,置县委、县政府政策置若罔闻。对此,为有效震慑此类违法抢建滋生,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于6月12日下午,组织执法力量,依法对廖某违建基础采取强制拆除措施。然而,廖某为逃避下午拆除行动,利用中午时段运输砂土对其违建基础进行了覆盖,针对此情况,为彻底打消违建户的侥幸心理,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采取铁腕手段,调用大型挖掘机,依法对廖某利用砂土覆盖的违建基础进行了挖除,拆除违建面积约120平方米。

此次的执法行动,既有效打击了违建户的嚣张气焰,同时也充分表明了城管执法部门对待违法建设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下一步,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对违法建设始终保持零容忍,发现一处、强拆一处,绝不留情。

依法强制拆除新塔社区邓家廖某违建基础执法图片:

1.5月19日,廖某违建钢筋、模板拆除前

2.5月19日,廖某违建钢筋、模板拆除后

一、6月12日,廖某违建基础拆除前

廖某为逃避拆除,偷运砂土将违建基础进行覆盖

二、6月12日,廖某违建基础拆除中

三、6月12日,廖某违建基础拆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