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启动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全媒体记者 罗颖】10月13日,通城县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启动仪式在银山广场举行,副县长项小斌出席活动。

即日起,我县将摩托车、电动车纳入规范化管理范畴,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根据我县实际对不同类别不同情况摩托车、电动车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对2020年10月1日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标准但未登记上牌的摩托车、电动车,由车主在本月底前向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该部门将集中受理登记备案;对2020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未纳入上牌合格目录的电动车,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管理两年淘汰机制,实行“一车一档”、临时号牌管理,由车主按规定进行登记上牌,该部门免费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两年过渡期后,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凡本次未纳入登记的,也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除此之外,我县将严查销售市场,全面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倡导车主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治安保险。

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源头管控,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胡颖 审核:黄争光)


(作者: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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