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合作通城谈判“尖山铺旧址”昨已挂牌保护

       云上通城讯  记者张永锋报道:8月18日晚19时,位于通城县大坪乡花墩村的国共合作通城谈判“尖山铺旧址”顺利挂牌。这块牌匾,是我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湘鄂赣边区开展轰轰烈烈革命斗争的历史见证。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驻湘鄂赣边界通城尖山铺的中共西北特委书记、湘鄂赣抗日游击第三纵队司令员江渭清,代表我党向湘鄂赣各省、国民党武汉行营及附近各县发出通电,与国民党通城县政府、湖北省政府三度艰难谈判,斗智斗勇,最终达成停止内战,联合抗日的协议,形成国共合作一致抗日的大好局面,江渭清率部集结于通城大坪花墩桥茶园屋(尖山铺),9月底率400余人到平江嘉义整训,编为新四军一团三营,奔赶抗日前线。

       通城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修伟到场为革命旧址挂牌。他指出,保护革命遗址是我县挖掘红色文化资源的新举措,对进一步丰富全县红色文化底蕴、深入挖掘红色文化、推进红色旅游开发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尽快启动抢救性修缮工作,保存旧址的历史完整性。

     

      延伸阅读:

       江渭清:男,汉族,1910年11月生,湖南平江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高中。曾在中共湖南平江西三区委工作。1929年参加平西游击队为勤务员、传令兵。1930年起历任湘鄂赣红军独立师连政治委员,平江保卫队大队政治委员,红十六军七师团政治委员、独立二师四团政治委员兼营政治委员,红十八军五十四师团政治委员。参加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1934年至1935年任湘鄂赣军区政治部党委书记,中共平江中心县委书记兼边区政治委员。1936年任湘鄂赣苏维埃驻湖北代表团主任,中共鄂东南道委书记兼军分区司令员、政治委员。1936年冬起任中共湘鄂赣省西北特委书记兼湘鄂赣军区西北军分区政治委员。1937年5月起任湘鄂赣军区人民抗日红军军事委员会委员。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新四军第一支队一团参谋长、副团长,新四军皖南第一纵队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41年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六师十八旅旅长、十六旅政治委员,苏皖区、党委书记,苏南行政公署主任,苏浙军区第一纵队政治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华中野战军第六纵队政治委员,华中野战军第六师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兼中共苏中地委书记。1947年起任华东野战军第六纵队政治委员。1949年2月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二十四军政治委员,第三野战军第八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兵团党委常委。南京解放后,任中共南京市委第二副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南京市委第二副书记、副书记。1952年11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江苏省委第二书记,1954年8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1956年7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中共江苏省委第一书记,其间:1953年8月至1954年1月兼任省委工业部部长。1954年11月至1960年11月任中共中央上海局委员,1955年4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江苏省政协主席,1958年9月至1967年4月兼任南京军区第三政治委员,曾兼任江苏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61年2月至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处书记。1966年至1974年“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4年12月至1982年8月任中共江西省委第一书记,1974年12月至1979年12月任江西省革委会主任。1975年9月至1982年10月兼任福州军区政治委员、军区党委书记(1975年3月至8月),曾兼任江西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中共第八届、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二大、十三大相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2000年6月16日在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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