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大家谈
广纳箴言促和谐
《发展大家谈》第一期:“活人墓”整治视频
目前,我县正处于发展改革的新时期,新常态,面临的新任务、新问题、新矛盾繁重复杂。为畅通民意、广纳民智,由通城广播电视台主办的《发展大家谈》专题节目于9月23日开播。栏目将邀请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界群众,围绕全县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近距离、全方位、深层次地展开互动对话。通视网今天为广大网友分享第一期节目《“活人墓”整治》
9月21日,通城县依法拆除“活人墓”367座,为了解广大民众对活人墓整
治工作的看法和意见,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
市民:黄女士
⊙政府这个殡葬改革,我们这些人还是支持的,这样做也好,锡山本来就是园林建设的地方,该早点实行这个计划
市民:何先生
⊙锡山上的(活人)坟墓搞的相当多,太丑了,这边一个那边一个,你说我们通城县锡山作为我们县的一个旅游区风景区,而且经常有很多游客去观光,形象真的是不好
市民:徐女士
⊙认为这个拆除活人墓,应该积极的,所以我们今天配合政府。
9月21日, 锡山“活人墓”集中整治行动的新闻播发后,网友们也纷纷在通视网和掌中通城中留言。
网友留言
网友:襄南康九牧王
“活人墓”不仅拆锡山公园,而且要遍及乡镇农村,坚决制止“活人墓”,提倡丧事从简,树文明新风,杀不良风气!
网友:农民No1
有了些闲钱,不去创业,而是搞些歪门邪道。红白喜事在家乡成了毒瘤。改!必须得改。治,必须得严治。支持政府一切为民的正义行动。
网友:岁月如梦
还是熊书记刘县长有魄力,好样的
网友:艾卿儿
支持拆除行动!佩服政府下如此大力度办成此事,在通城县的建设发展史上写下非常具有历史意义的一笔!感谢扫除了锡山的疮疤,还我锡山优美风景!
网友:仟仟
真厉害了,把锡山上次疮疤都给揭了
网友:轻舞飞扬
这个改革真好!给你们一百个赞。好好好好
网友:岁月如梦
直接铲除,景区葬坟哪像景区,所有坟都迁走
网友:西方不败
此举得大力推行,利国利民。
网友:大海航船
在景区和高速国道公路地段建造坟墓规模过大本来不雅,但在我通城殡葬改革就是制定必行,群体应该大力支持,为了青山绿水长在,给子孙一个美好的未来,应该人人火化,集体选地安埋。
在自拆阶段还有不少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主动联系殡改办拆除自建的“活人墓”。前段时间,我县老党员、老干部罗华雄带头示范,主动拆除自己多年前建造于锡山森林公园的活人墓。
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罗华雄
⊙县委政府对这个规划是对的,都是为人民利益所着想的,我们不该违反这个政策,但是我86岁了,70岁搞这个墓,还是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
值得欣喜和欣慰的是,有了像罗老这些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有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才使得这么大规模的“活人墓”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本期节目,我们邀请到县民政局局长胡宜新、县殡改办副主任张登攀,和大家一起聊一聊殡葬改革中“活人墓”整治的有关话题。
通城县殡改办副主任:张登攀
⊙记者:张主任,你们前期一定也做了不少工作,您能跟我们详细谈谈吗?
⊙ 张登攀:根据实际情况谈如何宣传发动,如何一户户做思想工作等。
⊙ 记者:那么,通城县整治“活人墓”的范围是哪些?
⊙ 张登攀:①锡山森林公园区域内的“活人墓”;②全县各景区内的“活人墓”;③幕阜山旅游公路、杭瑞高速、武深高速以及省、县、乡公路两侧100米以内的“活人墓”;④全县各村、社区内的“活人墓”。
⊙ 记者:为什么要清理整治“活人墓”?
⊙ 张登攀:各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都明令严格禁止修建“活人墓”,目前通城县“活人墓”修建之风愈演愈烈,严重违规超标,有的甚至像建造楼堂馆所一样,私建乱建严重侵占了耕地、林地,这种死人与活人争地盘、侵害有限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祸及子孙后代的不正之风必须加以遏制。
⊙ 记者:那么张主任,到目前为止,锡山“活人墓”整治到哪个阶段了?拆完了吗?(还要多久拆完?)
⊙ 张登攀:前期,我们在锡山清除出活人墓,有600多座,通过9月21日的集中整治,我们拆除的367座,最后剩下来的300余座,我们准备另外组织,截止到12月30日,我们一定把它全部清除完毕。
活人墓丧葬陋习由来已久,流毒甚深。在公园建活人墓,不仅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风气,还损害了地域形象和发展形象。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破除多年陋习,需顶住各种压力、阻力,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这充分体现了通城县委县政府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向殡葬陋习开刀的信心和决心,也彰显了善谋实干、涉险亮剑的作风和担当。
那么,声势浩大的陋习整治,到底符不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呢?我们特意采访了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吴艳斌,为了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吴艳斌
⊙2017年9月21日,全县整治活人墓行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1997年7月11日,颁布2012年11月9日修订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2000年10月17日,颁布了《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约办丧事,禁止建活人墓、豪华墓,2017年5月,隽办文2017年14号通城县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实施方案,和2017年7月6日颁布的《关于推行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凡在两沿六区的活人墓一律平毁,凡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的,骨灰套棺再葬的,一律依法查处,对火葬区域内,现有活人墓自行平毁的,可在马鞍山陵园公墓内,按建设成本价安置墓穴。县委、县政府精密安排,高度重视这一次行动,对妨碍殡葬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次声势浩大的活人墓整治行动中,5000多名党员干部,到锡山森林公园集中依法拆除367座“活人墓”,可谓是下猛药治沉疴之举,是移风易俗、倡导节地生态安葬的应然之举。党员干部们纷纷表示,要支持殡改工作。
通城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卢玲璋
⊙实施殡葬改革,拆除“活人墓”不仅有利于革旧俗、树新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与发展,也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净化社会风气、提升城市品位。我局将积极作为,主动配合、全力推进“活人墓”拆除工作。下步,我局将加强对群众治丧观念和治丧活动的正确引导。同时,不徇私、不延误,对列入拆除名单的“活人墓”,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予以拆除。
对于殡葬改革的其他问题,我们特意走访了县民政局,邀请县民政局局长胡宜新为大家解答相关问题。
通城县民政局局长:胡宜新
⊙ 记者:通城县殡葬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 胡宜新:内容包括:一、推行火化、改革土葬;二、实行城区到殡仪馆集中治丧;三、取缔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规范丧葬用品市场和丧葬服务管理;四、加强殡仪馆、公墓管理,推行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五、违规“活人墓”拆除平毁;六、两沿六区(主干公路沿线和主要河道沿线,县城集镇规划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工业园区)内平坟还田还林工程;七、完善惠民殡葬奖励机制,严格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费用的发放管理。
⊙ 记者:我县对殡葬改革,主要实行哪些优惠政策呢?
⊙ 胡宜新:集中治丧实行“五减免”:城区内遗体接运费用减免,三日内灵堂租赁费用减免,三日内家属两间标间住宿费用减免,普通火化费用减免,1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费用减免。②对骨灰树葬、花葬、草葬及土葬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每例奖励2000元。③主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平毁“活人墓”到马鞍山陵园购买墓穴者可优惠5000元。
⊙ 记者:那在殡葬改革过程中,我们相关部门又做了哪些工作呢?
⊙ 胡宜新:为了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尚,通城县各部门积极行动:工商、公安部门配合做好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和取缔棺木店、地下仵工队;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管理,严禁把在医院死亡人员的遗体偷运出去搞土葬;国土、规划部门做好殡仪馆、公墓园建设用地的规划安排,特别是要把乡镇和村级公益性公墓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节约土地,制止乱埋乱葬;林业部门要制止毁林造坟行为,对毁林造坟者,坚决予以查处;城管执法部门对占用道路、公共场地搭建灵堂等行为予以取缔,财政部门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殡葬事业的发展。
⊙ 记者:对违反殡葬改革规定的有哪些处罚?
⊙ 胡宜新:一、凡在集中治丧区域内为死者家属另提供治丧场地的单位,将追究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并报纪委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二、对拒不进入殡仪馆集中治丧,其直系亲属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批评,对其直系亲属取消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外,还将由纪委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纪问责;三、任何单位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参与在未经许可的地点进行的治丧活动,一经发现,对参与者每次罚款1000元;四、凡应火化而未火化的,不再核发丧属安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五、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拆除的“活人墓”,一律强制性拆除,并报纪委监察部门及主管单位进行处罚;⑥凡阻碍殡葬执法公务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记者:最后,请民政局胡局长给我们谈谈“活人墓”整治的下一步计划和举措(殡葬改革的下一步机计划和举措)。
⊙ 胡宜新: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对锡山的、没有平毁完的活人墓,进行再次平毁。二是已经平毁的,再把平毁的土壤复原,以利于明年栽树。第二步,就是对我县的国、省、县道两侧100米内,看得见的活人墓,由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平毁。第三步,就是对整个乡镇的风景区和水源区、河道沿线的活人墓进行平毁,从而达到全县从2018年以后,再没有建活人墓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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