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司法局大坪司法所让特殊人员感受“阳光”

云上通城讯 通讯员黎勇报道:4月16日上午,伴着和煦的春风,通城县大坪乡社区矫正人员曾某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踏着轻快地步伐走进了亚细亚陶瓷厂。

曾某某,通城县大坪乡来苏村人,2017年5月11日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缓刑期间曾某某在户籍地通城县执行社区矫正,通城县司法局大坪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通过走访,工作人员了解到该矫正对象父母年迈,且父亲早年就双目失明,母亲因常年患风湿病腰酸背痛无法直立,家中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孩子。曾某某犯罪失业后,全家人仅靠着妻子在外地打工的微薄收入勉强支撑。看着曾某某黯淡、无奈的眼神,工作人员心中不禁担忧起来,如不能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扶助,他势必丧失生活信心。当工作人员问其工作意向时,曾某某苦笑道:“我是一个服刑的人,好多地方一听到我的情况都唯恐避之不及,我哪还有权利去选择啊?”工作人员通过话家常、摆道理、讲法律,阐明只要遵纪守法,努力积极接受改造,每个人都有劳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并承诺只要他肯吃苦,一定尽最大努力帮助他找工作。

根据曾某某的家庭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本着“就近、对口、便利”的原则为其寻找合适的岗位,几经筛选,最终将目标锁定在离曾某某家较近的亚细亚陶瓷厂。磨嘴皮、讲人情,在不懈努力下,大坪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终于说服厂方在与其他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的前提下接收曾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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