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一村一名村官助理”的选聘工作,选拔优秀人才到农村工作,充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一村一名村官助理”岗位50个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村官助理”原则上回原籍所在乡镇的村、社区任职(隽水镇社区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选聘对象为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良好,熟悉电脑操作;
4.热爱农村,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5.身体健康,适用农村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曾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调查)的;
3.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4.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煽动、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出生政策外多孩的;
6.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原公职人员;
7.有诚信不良记录的;
8.不符合党内其它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二)报名地点:
通城县公务员局教育考试中心。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组织部、公务员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开考前一周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由县组织部、县公务员局负责。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开考要求。根据选聘岗位数量,报名人数须满足1:3的比例才能开考,当报名人数不足1:3时,由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商讨决定。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公务员局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县干部监督举报中心监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待定
3.笔试内容:笔试成绩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是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基本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的电脑操作、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1:2时,由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商讨决定。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5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公务员局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
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察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七天。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工作经历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聘用
合格人员与乡镇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 年),逾期7个工作日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待遇和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
“村官助理”工作报酬标准参照主职干部报酬的80%确定,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由乡镇按月发放基本工作报酬。新招录的“村官助理”上岗后县财政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二)社会保障
“村官助理”在合同期内,按照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乡镇为单位办理缴费手续,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他由县财政承担。
(三)优惠政策
被县内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为工作人员的“村官助理”,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十、工作纪律和要求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选聘公告将在云上通城、中国通城网(http://www.zgtc.gov.cn)发布,选聘各环节后续工作同时在中国通城网上发布,请考生根据选聘工作时间节点,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本方案由通城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公务员局考试中心:0715-4338863
监督举报电话:0715-12380
2018年5月14日
附件:2018年通城一村一名村官助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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