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城讯 通讯员罗志成报道:“白条猪肉”是指未经相关部门检验检疫,在没有营业执照的屠宰场屠宰流入市场的猪肉。由于未经检验检疫,一些不法分子常将病死猪屠宰后进行销售,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隐患。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5月21日凌晨3点,通城县食药监局联合县畜牧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条猪肉”专项整治活动,杜绝未经定点屠宰检验检疫的“白条猪肉”进入市场。
联合检查组先后对麦市、关刀、石南等三家定点屠宰厂、隽水市场内猪肉经营摊点和中百仓储超市的肉类经营点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厂检验检疫和进货渠道,经营户的经营主体资格、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经营台帐,销售的猪肉是否具有“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等。经过突击检查,目前未发现销售“白条猪肉”的行为。
下一步,通城县食药监局将加强辖区内肉类经营户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守法经营意识,从源头上切实加强辖区肉类市场的安全监管,严防“白条猪肉”进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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