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 “十进十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王立山书记提出的关于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工作思路,实现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覆盖,现制定责任分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紧密结合全县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把纪检监察宣传教育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做到全覆盖、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构筑“不敢腐、不想腐”的堤坝。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谋划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县纪委监委有关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十进十建”活动具体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进党委(党组)工作议程和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反腐斗争的日常工作和学习制度。

1.把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县委中心组学习不少于4次。

2.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正风肃纪反腐败斗争作为日常工作抓紧抓好。

3.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理论、党章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制度化,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转化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县纪委监委第五、第六派出纪检监察组、各单位各乡镇党委(党组)〕

(二)进党政机关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和纪检员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本部门本系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的各项制度机制。

1.各级党政机关要将党纪党规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作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各支部日常学习计划,对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教育,大力宣传、表彰和学习勤廉先进典型,促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要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本部门本系统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的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与机关法治文化、道德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廉政征文、演讲等活动,在橱窗、楼道等公共区域建立廉政文化厅、廉政文化墙、设置廉政格言警句标语标牌,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3.要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和纪检员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在机关组织开展“以案说纪”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要把纪律教育工作做在平时,发现苗头的问题及时开展教育,做到防微杜渐,确保本单位风清气正。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配合单位: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三)进民主党派和群众社团,建立健全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教育的各项制度机制。

1.组织各民主党派和群众社团集中开展一次学习宣传监察法活动,切实增强有关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

2.组织各民主党派和群众社团开展一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提高有关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3.各民主党派和群众社团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开展监察教育的相关制度,确保有关公职人员依法履职。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妇联;参与单位:县纪委监委第七派出纪检监察组〕

(四)进党校,建立健全相应的党的纪律和国家监察的学习培训制度。

1.党校要增设监察法为必修课程,安排优秀师资力量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2.党校要将警示教育片和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作为教学参考资料,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

3.要建立相应的党的纪律和国家监察的学习培训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纪委监委第五派出纪检监察组〕 

(五)进公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的监督、教育制度。

1.各公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要将党纪党规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深入推进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

2.各公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要通过制作廉政宣传标语、设置廉政文化墙、张贴廉政文化栏等扩大监察法的宣传、学习效果。

3.各公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公权力依法行使。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第六、第九派出纪检监察组;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局〕 

(六)进国企管理和职工日常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纪委组织和防范治理腐败工作制度机制。

1.国有企业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把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融入企业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之中,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和廉洁诚信教育,建设反贪拒腐、诚信守法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企业管理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2.国有企业要在企业报刊、企业网站中开辟专栏,引导职工群众开展职业道德讨论,增强职工的社会公德意识和勤俭节约意识,把职工的社会责任感转化为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动力。

3.国有企业要针对本企业经营特点,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人员遵纪守法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管理人员“普纪”制度,切实防范商业贿赂和国有资产流失。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国资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国有企业〕

(七)进社区,建立健全纪律监察宣传教育阵地(包括宣传栏、廉政文化展板、墙画等)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机制。

1.要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廉政宣传队伍,充分发挥网格员、社区管家、社区党员、楼栋长的作用,充分利用社区廉政文艺“轻骑兵”等宣传队伍的作用,确保廉洁宣传工作落到落细、落实。

2.要利用社区宣传设施设立廉洁警示栏或廉洁文化展板、墙画等,烘托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

3.要结合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每月开展一次以廉洁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

4.要在社区图书室设立廉洁图书报刊专窗,建立廉洁文化园地,供广大群众免费阅览、交流。有条件的社区可以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书场、廉政电影专场、廉政文艺演出等活动,将廉政文化融入到社区文化,渗透到社区活动中。

〔牵头单位:各乡镇纪委;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八)进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内容,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的宣传教育专栏等阵地。

1.要把“三宣”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主旋律和工作统领,加强宣传的整体谋划,不断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推出系列化的党纪党规和国家监察的宣传报道。

2.办好“两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过本县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每周不定时向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知识、警示案件、廉政新闻、工作动态,宣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措施及成效,打造指尖上的廉政课堂。

3.依托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送廉洁短信。建立并坚持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手机廉洁短信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出台、重要法规公布、重要通报发出后,或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普发廉洁提醒短信。

4.在报刊、电视、广播上适时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人员,形成震慑效应,营造不敢腐的政治氛围。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县纪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第六派出纪检监察;配合单位:县文体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 

(九)进互联网,建立健全网站等宣传教育阵地和网评员等队伍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巩固和维护党在虚拟社会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1.创新方式方法,加快构建广覆盖、多样化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格局和工作机制。

2.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巩固和维护党在虚拟社会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3.每天更新通城廉政网、清廉通城公众号,推进纪检监察文化和反腐败成效的宣传力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网络信息中心〕  

(十)进村庄,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及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纪律监察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建设好下乡宣传教育的“大篷车”和“文艺轻骑兵”,办好传统的宣传教育专栏和“大喇叭”广播等阵地。

1.强化宣传教育专栏和“大喇叭”广播等阵地,发挥“大篷车”和“文艺轻骑兵”等鲜活载体,借助“村村响”,定期播放党纪党规等有关知识,定期开展巡回展演,将普纪教育和廉洁作品送到农村。

2.广泛宣传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政策,引导农民增强民主监督意识。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村镇文化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正办事意识。

3.大力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在村庄(社区)、户外广告栏、公共交通工具广泛传播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体广新局、县文化馆、各乡镇纪委〕 

四、工作保障

开展“十进十建”活动是推进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全覆盖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事涉长远、关乎全局的系统工程,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及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督促,扎实推进。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分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制定细化具体落实方案与措施,明晰责任人和时间表,倒排工期,倒逼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以“十进十建”为目标,把推进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本单位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十进十建”活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进行通报。

(三)注重总结提升。各单位各乡镇要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突出“进”,落实“建”,务必于7月1日前将工作制度报送至县纪委宣传部。同时要开展各项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适时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反馈活动进展情况。分别于7月20日、12月1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十进十建”活动阶段性专题报告和总结报告。“十进十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十进十建”活动的进展情况、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的宣传,扩大知晓率,提高参与面。(县纪委宣传部联系电话:43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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