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纪法教育进校园 师生同心话廉洁

“《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用法律的形式把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固定下来。判断一个‘履行公职的人员’是否属于监察对象的标准,主要是其是否行使公权力,所涉嫌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是否损害了公权力的廉洁性……”10月9日上午,通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全县各乡镇教育总支书记、公办学校校长、报账员共210余人集中接受纪法知识和财务知识培训。

纪法宣讲现场据悉,为深入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工作进公办学校,有效推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促使全县教师廉洁从教,营造清廉的教育环境,此次集中培训活动为期一天,以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和财务知识为主要内容,采取专题讲座、互动答题、心得交流、现场测试四个环节进行,为全县教育系统关键岗位公职人员“提神醒脑”。在《监察法》和新《条例》宣讲课上,该县纪委有关负责人通报了该县教育系统近年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以身边事、身边人为典型,深入浅出,让参训人清楚明白,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必须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并提醒教师在日常工作中特别容易触犯的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发放津补贴、工作日午间饮酒等其他问题,及时敲响廉洁从教警钟。“曾经的熟悉的同事因违反有关纪律被处分,被上级通报,惋惜之余更多了一份警醒。”在学习新《条例》内容的解读后,麦市镇中心完小负责人感叹道,要加强学习,要以“身边事”为戒,时刻谨记纪法底线,不触红线,干净履职,淬炼队伍。

师生同上“纪法一堂课”据了解,该县教育系统自今年9月开学以来,持续开展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书本、进广播、进课外等活动,将廉政教育与法治文化、道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等融会贯通,将廉洁基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截至目前,已在全县23所中小学开展“纪法大课堂”知识讲座。

上廉洁班会课“校园不是世外桃源,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们也成了监察对象,这既是约束也是保护。”培训后大家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忠于职守,当好学校的“领头雁”,在思想上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行动上落实慎独慎微的廉洁从教定力,为努力建设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贡献自己的力量。(毛瑜)


(作者:毛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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