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殡改办)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自2017年启动以来,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配合,很多开明人士甚至主动拆除自己“活人墓”,令人感佩。但是,在殡葬改革有序推进的过程中,也有不和谐音符。5月8日,在塘湖镇,就发生了一起墓主阻挠依法拆除“活人墓”的行为。
安抚墓主
当天,塘湖镇联合县殡改办在对全镇“活人墓”依法进行整治拆除过程中,遭遇其中一座“活人墓”墓主的无理阻挠。现场工作人员及墓主亲属进行了几个小时的劝导,但墓主夫妇依旧对拆除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言语激烈,情绪激动,拒绝离开拆除现场。
考虑到强制拆除过程存在一定危险,现场工作人员决定将两人强制带离,随后调来大型挖机对其“活人墓”进行拆除,并清理墓基砖块和黄砂,将违建墓穴所破坏的山体恢复原貌。据了解,刘某为县财政局退休职工,同时也是一名共产党员,在全县“活人墓”整治的大环境和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宣传殡改政策的情况下,刘某夫妇思想认识始终没有提高,拒绝接受拆除。
此次行动塘湖镇集中拆除整治狼荷村旅游公路沿线“活人墓”5座,各村组同时行动拆除13座“活人墓”,共计拆除“活人墓”18座。
【编后】有道是“但存三分地,留予子孙耕”。整治拆除“活人墓”既保护生态环境、又惠及子孙后代,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唯有树立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新风,我们的通城才会更加和谐、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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