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2019年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为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村(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2019年通城县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聘一批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9年,通城县公开选聘75名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选聘计划详见《通城县2019年选聘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县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村致富能手等领域人员。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甘于吃苦奉献,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服从组织安排;
3.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曾在新疆、西藏服役的复转军人年龄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涉黑涉恶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录至今未销的;
6.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等行为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时间
选聘对象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选聘对象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选聘时间为一年(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一年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组织续聘工作。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4日至6月10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形式开展报名工作。报名人员须填写《2019年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复转军人还须携带相关退役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报名须提供单位书面同意证明),到报名岗位所在乡镇报名。
2.资格审查。乡镇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征求乡(镇)相关部门意见并重点审查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个人履历、适岗情况等内容,初审情况经乡镇党委研究后,于6月17日报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其中复转军人还应征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后,审核结果向报名人员反馈。
3.择优选聘。乡镇党委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年龄、学历、奖励、党龄、能力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岗位报名人员较多的,可采取竞争性选拔的方式进行比选),由乡镇党委研究后,择优提出拟选聘对象人选,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确认,于6月24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核后,由乡镇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与选聘对象签订协议。
4.培训上岗。6月下旬,组织选聘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后到岗工作。
四、选聘待遇及保障措施
对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参照当地村(社区)副职干部标准发放工作报酬,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对综合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的选聘人选,属非中共党员的优先发展入党,届中调整时优先推荐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时优先推荐参选。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符合条件的选聘人选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
五、有关要求
此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说明,各乡镇成立专班,负责做好选聘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有关事宜。
报名咨询电话:
通城县委组织部:0715-4323761;
北港镇人民政府:0715-4860599;
大坪乡人民政府:0715-4830001;
关刀镇人民政府:0715-4640001;
隽水镇人民政府:0715-4322919;
马港镇人民政府:0715-4710015;
麦市镇人民政府:0715-4610130;
沙堆镇人民政府:0715-4510003;
石南镇人民政府:0715-4810018;
四庄乡人民政府:0715-4550001;
塘湖镇人民政府:0715-4680018;
五里镇人民政府:0715-4310118。
中共通城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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