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卤凉菜的销售旺季,也是卤凉菜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进一步规范卤凉菜制售行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夏季卤凉菜制售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卤凉菜制品进货来源合法,经营卫生条件和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卤凉菜制品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公众的消费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包括全县卤凉菜制品经营户,包括卤凉菜加工小作坊、卤凉菜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自制熟食(含凉拌、腌制等)、商场超市、集市贸易卤凉菜制品柜台等。
三、整治时间
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25日
四、主要内容
(一)摸清底数。
各乡镇监管所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卤凉菜制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对经营卤凉菜制品经营户要统一登记造册,全面掌握本地卤凉菜经营情况(附件1)。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取得合法资质从事卤凉菜制品经营活动;
2.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3.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4.是否有相应的消毒、更衣、防尘、防蝇、防鼠、防蚊、防虫设施设备;
5.采购食品及原材料是否履行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
6.食品及原材料贮存是否做到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是否按规定冷藏;
7.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按国标或企业执行标准,是否有滥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8.仓储、运输环节是否采取冷藏措施,生产、加工、销售的工具是否定期消毒。
9、卤凉菜制品经营户是否加强对凉菜加工制售人员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凉菜加工制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10、经营者是否向消费者告知卤凉菜安全食用要求。(见附件2)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前)。各乡镇监管所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针对卤凉菜制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责任,迅速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8月中旬)。各乡镇监管所要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对卤凉菜制售监督检查要实行全覆盖。
(三)总结及结果上报阶段(8月底)。各乡镇监管所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卤凉菜经营中管理不严、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细致排查。各乡镇监管所要对照整治内容,逐户排查,逐项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丝疑点,坚决不留监管死角。并要建立详细的检查记录、整改记录,按期复查整改情况。
(二)督促经营户依法经营。要强化宣传教育,督促卤凉菜制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自觉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
(三)认真开展抽样抽检。按县局的抽检要求,对全县流通环节卤凉菜店开展抽检,重点检测卤凉菜制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各乡镇监管所要认真配合开展抽检工作,对销售不合格卤凉菜制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四)严肃案件查处。严厉查处无证无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变质卤凉菜、以过期的熟食卤味回收加工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卫生环境条件、不具备从事卤凉菜制品销售的经营场所。通过专项检查及专项抽检,及时发现卤凉菜制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予以整改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乡镇监管所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在8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摸底表以电子档报县局食安股。
卤 凉 菜 消 费 提 示
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郑重提醒您在购买卤凉菜时注意如下事项:
1、经营者未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个人卫生状况不良时请不要购买。
2、必须索取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种数量、金额、经营者签字或盖章,以便万一出现食物中毒时为案件处理和追偿的依据。
3、不购买过期、变质、异味、外观异常的熟食。
4、经营者必须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双层包装,并请你留意打印的销售时间、店名、经营者名字。
5、如不及时食用又无冷运冷藏条件最好不要采购。如不具备条件,请在食用前加热中心温度至70℃方可食用。
6、食用后如出现食物中毒,请及时报告县卫计局(投诉电话:4338211),并请协助保存相关证据(所剩食物、呕吐物、医院处方、病例、检验报告单及发票等)。
7、医院救治电话:120。
8、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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