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城县五里镇五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志文的名字出现在其中一例。
事情得从一次庭审说起。去年11月29日,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成涉黑涉恶案。经查,李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多项罪名。
在庭审现场,李成的辩护律师宣读了一份盖有通城县五里镇政府综治办和五里镇五斗村(李成出生、居住地)村委会两枚公章的《关于从轻处理李成的请求书》,请求书对李成进行一番褒奖,指出“李成一直以来乐观向上、乐于助人,从未做过危害乡里的事情,本质是非常好的,恳请从轻发落”。
律师话音刚落,全场一片哗然。旁听席上一些人小声嘀咕着:“这不是瞎说吗?”
公诉方也表示请求书所载内容严重失实:2011年3月,李成因赌博被拘留;2012年4月,因故意伤害被拘役;2018年3月,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登记在案的记录表明,李成劣迹斑斑。那么,为何当地综治办和村委会还要为这样一份请求书“背书”呢?五里镇五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志文还在请求书上签署了“情况属实”。
不久之后,通城县纪委监委便收到移交的这一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随即展开核查。
“村委会在这份请求书上的盖章,你是否清楚?”调查组找到毛志文,出示了《关于从轻处理李成的请求书》复印件,开门见山地问道。
“去年10月的一天,李成的父亲找到我,说李成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即将开庭,要我帮忙在请求书上签个字,这样法庭能从轻处理。”毛志文承认了。
“你了解李成的情况吗?”
“这……”毛志文支吾了一阵后,红着脸说,“具体内容我没细看。李成的父亲找我帮忙,我碍于情面,以为他只是打架被拘留,签字证明一下并无大碍。如果知道后果如此严重,我决不会这么马虎大意。”毛志文对自己违背事实签字盖章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表示十分后悔。
至此,该问题水落石出,毛志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调查中还发现五里镇综治办副主任吴星光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已作并案处理。李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多个职能部门,建立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移送和查处结果反馈机制,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上半年,该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2件,问责9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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