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开庭审理一涉黑案

(全媒体记者  罗颖12月20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某某等1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串通投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一案。县领导田红强、华先江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该案庭审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2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16名辩护人出庭辩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某于2000年前后混迹于通城县马港镇一带,以强迫消费、强揽工程等方式欺压百姓、称霸一方。2013年,徐某某涉足通城县房地产行业,先后纠集熊某某、徐某、吴某某等人,并不断壮大势力,逐渐形成了成员较多、层次分明、分工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主要通过串通投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聚敛钱财,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经济保障。2013年至2018年,徐某某、熊某某以串通投标方式承揽建设工程十多项,并将部分工程劳务分包给吴某某或给予徐某股份,以笼络成员。2016年,在承建通城县某楼项目时,徐某某、熊某某指使组织成员邀约三四十名无业青年强行拖拉、打伤阻止施工的村民,向村民泼洒粪便,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在承包开采通城县隽水河流域马港段河沙时,徐某某、熊某某纠集组织成员巡查非法采砂、售砂,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采砂散户缴纳采砂或售砂费、非法控制该流域采砂行业,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获取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该组织多次邀约社会闲散人员为其承揽的工程项目站排场,扰乱隽水城区社会秩序及马港镇砂石行业秩序,公然打伤、侮辱他人,强行损毁他人财物。2011年至2018年,该组织成员共实施串通投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36起,致5人轻微伤,对通城县隽水城区及马港一带城乡居民形成心理威慑,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庭审当日,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法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围绕“一罪一审”、“一证一质”审理要求,对起诉书中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事实进行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鉴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此次庭审将持续两天。






(作者: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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