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发展和谐新局面——七论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

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深化法治咸宁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巩固发展民主团结、政通人和的政治局面。

  一句话,要更加注重民主法治建设,发展团结和谐新局面。

  民主政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金钥匙。我们要重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增强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依法治市是发展政治民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我们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法治咸宁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要提高立法水平,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设定、行使、制约和监督权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促进司法公正,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推行审判、检务、警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深入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加强法治惠民,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创新社会治理,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要坚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维稳清单制度,健全公共安全风险滚动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健全完善“书记陪访”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咸宁、和谐咸宁。    

消息来源:《咸宁日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