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新冠肺炎防控形势趋好,县防控指挥部决定发起向新冠肺炎防控总攻的号召,但随着复产复工期临近,省内外返隽人员增多,外来疫病输入压力加大。为加强管理,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返隽人员按照《县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通城县返隽离隽人员通行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一律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乡镇、村(社区)委会建档立卡,监督执行。
二、省内返隽人员另需提供《移交管理函》《承诺书》《返隽人员情况登记表》《返隽人员接收证明》等手续(见附件),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由县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具体执行。
三、省内返隽人员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手续的,一律予以劝返。
四、省内返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隔离费用,一律自理或由出具接收证明的单位承担。隔离食宿费用为每人每天260元(其中伙食费80元)。
五、省内外已在2月5日后、本通告公布前返隽的人员,一律接受医学观察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决定实行集中隔离或继续居家医学观察。
六、省内外返隽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措施规定,凡不执行本规定的,一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纪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6日10时起实施。
附件:1.《移交管理函》
2.《承诺书》
3.《返隽人员情况登记表》
4.《返隽人员接收证明》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附件1
移交管理函
通城县 乡镇 村(社区):
兹有本单位(居住本村、社区)人员 等 人,已在我单位(村、社区)居住满14天(居家隔离已按程序解除),且体温正常,无乏力、咳嗽等现象,因 需要返回通城县,现移交你单位管理。
单位(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2
承 诺 书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自觉遵守县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接受健康检测,遇身体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如因违规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附件3
返隽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4
返隽人员接收证明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我单位(村、社区) _______ 同志等 人(附后),现因 _______ 需要返回我县,上述同志原居住地村(社区、单位)已函告无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人员接触史,已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病症出现,健康状况正常。上述同志承诺返隽后自愿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自付费用。我单位同意接收,并进行防控监管。
单位(盖章)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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