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保障我县医药用品经营秩序

【全媒体记者 李索】2月27日,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零售药店开展药品及防护用品市场检查。

在城区多家药店,执法人员针对药店是否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对药品、防护用品价格,进货渠道等进行了检查。要求各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的各类药品、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要有药品进货单,对规定禁止销售的感冒类药品必须自行下架、暂停销售,对购药人员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要及时上报,不得借疫情期间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及散布涨价谣言,确保我县疫情期间医疗药品市场秩序稳定。

从检查情况来看,目前各药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各药品、防护用品明码标价,经营秩序比较规范,发热咳嗽类药品均已下架。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拔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赖聪   编审:黎赏)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