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罗颖)3月15日,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3·15宣传活动,对货值约16万元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当天上午,4辆流动宣传车和2辆满载不合格产品的小型货车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发,行驶在城区各主次干道,车载“小喇叭”不断向全县市民宣传普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如何维权等问题,增强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和依法维权的主动意识。宣传结束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环卫局对接,将不合格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 杜丹
据了解,2019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网络平台共受理消费者诉求287件,其中:投诉113件,举报16件,咨询158件,成功调解128件,调解成功率99.2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6.15万元。此外,在疫情期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统筹推进消费维权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建立消费维权24小时值守机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鼓励消费者发现市场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哄抬物价、随意涨价、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等情况,立刻拨打12315进行举报。
至3月11日,通过12315网上平台及受理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咨询共258件,其中12315网上平台投诉举报83件,已回复76件。12345政务平台2件己处理回复。热线电话投诉举报117件,均已回复。电话咨询56件当场即时解答。
通城县消费者委员会会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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