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微企业用水价格下调的通知

为助力我县企业复工复产,县城发水务集团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付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关于实施灵活水电气价格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影响共度难关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制定疫情期间优惠水价政策执行细则,将政策福利切实惠及到各个企业。

疫情期间优惠水价政策执行的具体内容

优惠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

优惠对象:按工业和商业(含特种用水)用水性质结算的用水户,政策受益面覆盖到了生产性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户。

执行标准:中小微企业用水价格下降0.17元/吨,随水代征的污水处理费和环卫费按原标准执行。在疫情期间,县水务集团将采取企业欠费不停水措施,对于部分已缴费用户,其多收价款可以从3月份起实行抵扣。

通城城发水务集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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