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既懊悔又迷茫,这次回访,让我知道组织没有放弃我,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避免问责,就要工作尽责。”4月9日,通城县纪委监委在北港镇政府实地开展回访教育时,受处分的干部黎某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近日,通城县纪委监委成立7个工作小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各乡镇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参与,通过上门恳谈、集中座谈、书面访谈等方式,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
为提高回访教育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通城县纪委监委印制《疫情期间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对开展回访教育的时间、主体、对象、方式、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一一作出规范。同时,为确保回访教育有的放矢、精细精准,依据受处分党员干部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量身打造有针对性的教育关爱方案,明确谈话人员范围和重点,不搞“千人一面”,做到对症“下药”、精准“点穴”,真正把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让受处分党员干部重塑工作信心,重燃干事热情。
通过开展回访教育,通城县纪委监委全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状态、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对认识深刻、知错认错、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客观、公正做出总体评价,符合规定条件的,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让“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对于曾经犯错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要坚持执纪问责到哪里,思想政治教育就跟到哪里。”通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回访不是一次,教育不是一时。党员干部犯了错误要给予相应处理,但处分不是最终目的,通过回访、提醒和鼓励,及时伸出手、“拉一把”,把“跌倒”的干部扶起来,让“掉队”的干部跟上来,真正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来源:通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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