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正在使用支付宝扫码缴税)
“以前缴税只能刷银行卡,今天用手机扫一扫就行了,就像超市购物一样方便,省时又省事。”6月1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完成缴税的陈先生,为税务部门的服务点赞。
从6月1日开始,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APP缴费功能升级,全面开放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纳税人在完成申报或提交代开申请后,可自主选择任意第三方平台进行缴税,第三方平台支付信息均可作为税费缴纳凭证。通城县税务局在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广第三方支付缴纳税费新方式,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当地官方微信公众号、云上通城以及导税人员告知等方式大力宣传第三方支付功能,赢得纳税人及缴费人的一致好评。
(利用办税服务厅大屏积极宣传第三方支付缴税)
“第三方支付缴税新方式,不仅满足了不同纳税人的多样化缴费需求,在疫情期间降低了疫情传播的风险,也进一步缩短了纳税人办税时间,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办税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通城县税务局局长毕琴如介绍说。
据悉,6月1日缴税新模式启动的第一天,通城县税务局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办理缴税业务共计18笔,总计缴纳税款20402.01元。(通讯员:熊雅静 黄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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