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规范引导“地摊经济” 让有序与“烟火气”并行

【全媒体记者 何京】疫情之下,“地摊经济”成为保障民生、促进就业、刺激居民消费和经济恢复的重要支撑。引导摊贩集中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推动“地摊经济”向常态化、规范化发展,才能更好助力加快社会经济秩序的恢复。

6月4日,在金泉路农产品销售点,人头攒动,许多商贩在路边整齐有序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肉类 、瓜果、蔬菜等,市民们则忙着在摊位前精心挑选。

通城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孔雄:县城管执法局已在金泉路、南门百佳兴、沿河路等路段,规范设置了6个农产品自产自销点。下一步将在适当的路段设立果蔬小商品、夜市餐饮、流动摊贩、商超促销等四类临时便民服务区,助力我县商业经济复苏,为地摊经济“松绑”。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烟台考察时表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中央文明办也明确表示,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相关政策的松绑在释放地摊经济活力的同时,也给予了商贩们足够的经营底气。

通城万雅国际 吴帅:我们计划将万雅国际商贸城一期旁边的三赢兴大道由东向西提供临时摊位80余个,其中小吃摊位10个、汽车摊位30个,还有一些首饰、服饰、包包等一系列的摊位我们提供40个,统一化的进行规划,让这个地方能够成为人民群众夜间生活的一个好去处。

松绑“地摊经济”,需要辅之以配套的服务举措和管理手段,放开不意味着不管,释放活力也不意味着为所欲为。鼓励发展地摊经济,前提应是不影响居民、交通和不扰乱市容环境秩序。

通城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孔雄:在设立开放允许的区域内,不得危及消防安全,不得影响交通秩序,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污染环境卫生,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在未开放的区域路段,严格按照以前的标准和模式,严管严控。

(编辑:赖聪 审核:黎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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