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重点场所新冠病毒
监测结果公告
7月10日,国家海关总署通报,大连海关和厦门海关从厄瓜多尔相关企业生产的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样本以及装载有冻南美白虾的集装箱内壁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我市知悉相关情况后,高度重视,于7月11日开展了相关排查工作,对咸宁市华信农贸市场、通城县世纪华联超市、通城县中百仓储超市、通城县鸿记煌餐馆等场所的冻南美白虾产品以及相关储存环境进行了采样检测,共采集29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截至7月11日,我市新冠病毒外环境监测已覆盖咸安区(含高新区)等6个县市区254家超市、农贸市场、餐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共采集禽畜肉、淡水产品、海鲜等食品及外环境涂抹样本2087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专家提醒:市民去农贸(批发)市场、水产品(海鲜)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应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健康码查验、测温等防疫措施。处理生食时应注意以下三点:1、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放,尤其是处理生肉、生水产品等食品时应避免交叉污染;2、尽量不吃生的水产品;3、处理生的肉、禽、水产品等之后,要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至少20秒。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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