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后期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的通知》(中央退役军人办【2020】4号)精神,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现就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后期工作几个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6月30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申请。

2. 8月底前,全面完成养老保险缴费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养老部门、医疗部门待审核人数均清零,养老办结率达100%。

3. 我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已进入刹尾阶段,请符合政策条件且已办理接续补缴手续的退役士兵,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社保接续个人部分缴费(请备注姓名、身份证号,打款回单交通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后附退役军人社保接续专用账户信息。放弃办理社保接续缴费,需签订《放弃办理社保接续承诺书》。如2020年8月底前未缴纳个人部分费用,则视为放弃其相关权益,后果自负。特发此公告,请认真权衡,及时决断。

附:退役军人社保接续专用账户信息:

户名:通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通城支行

账号:1818 04012920 0134 405

咨询电话:0715-436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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