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店小二精神系列报道之十五】通城县农业农村局:营商环境在行动,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全媒体记者 胡远】今年以来,通城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把保障种植业生产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维护企业利益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保障了我县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城县有农药经营主体资格的41家,经营人员100多人,经营方式有批发、零售,主要以零售为主,分布在城镇、乡镇、村等地,上半年共销售农药160.4吨。今年以来,通城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新《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全县农药经营主体资格进行重新审查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通城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艳甫:开展宣传教育,打造最优的营商环境,强化宣传,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的营商环境专项监管与服务体系,组织农业系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办事难、投诉办理难问题。

在服务企业中,通城县农业农村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梳理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努力打造环节少、材料简、时限短的业务流程。

通城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艳甫:全面推行农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网上办理,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办理时限的50%以内,切实做到一站服务,实现“一次办”,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与此同时,通城县农业农村局履行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检查20人次,检查农药经销点60个次,抽取农药样品15个,并送有省质检院检验,抽查农药产品标签300个,对30个标签做出判定,标签合格率达100%。

通城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艳甫:加强农药、肥料、饲料、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实现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的案件不拖不推,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信。

此外,通城县农业农村局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倡导“为民、务实、高效、廉洁、和谐”的行业精神,提升服务水平,落实“马上就办”要求,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充分利用“三农热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高质量服务。

通城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艳甫: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秀美乡村,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下一步,通城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事宜立即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规定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认真给予解答,并说明原因;实行经办负责和违诺追究制,对违反承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发生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编辑:习水文 审核:黎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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