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组来我县开展验收工作

【全媒体记者 何京】10月27日,咸宁市司法局副局长朱细权带领检查验收组对我县“七五”普法终期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县领导刘波、项小斌参加验收。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三赢兴电子、雁塔社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等地,通过察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查阅工作台账资料、听取专题汇报等形式,系统全面的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自“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以来,通城县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七五”普法规划要求,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法律六进”为着力点,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分类实施、全民参与,统筹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县党员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汇报会上,市检查验收组听取了我县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对我县“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我县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普法工作推进力度,准确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全民法制意识,着力打造具有“通城特色”的普法依法治理新亮点,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七五”普法期间我县被授予省级法治示范单位2家(司法局、税务局)、示范学校1所(寄宿中学)、示范村(社区) 1个(雁塔社区)、示范医院1家(县中医院)、示范企业1家(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法治文化公园1家(秀水公园),隽水镇宝塔村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检查验收。

(编辑:胡颖  审核:黄争光)


(作者: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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