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 通城4家药店被通报


【全媒体记者 黎赛明】为贯彻党中央、省、市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发展趋势,通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10月22日、23日对全县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逐项开展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乐安堂药店、健民大药房朗润店、民联医药商场老一中店、民联医药商场南门店门口都设置了登记台,但对进店人员未要求戴口罩、未进行了体温检测、未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台形同虚设,其中民联医药商场南门店对个别购买退烧药品情况未进行登记。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指出,这些问题反映出个别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社会责任缺失,自律意识淡薄,给疫情防控溯源带来隐患。10月29日,该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民联医药商场南门店予以黄牌警告,并处以店内所有感冒药、退烧药下架15天的处罚。同时对四家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如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直至责令暂停营业,并公开曝光。

据悉,为坚决守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密防线,通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将加大对全县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和曝光,对屡教不改的进行处罚。

【郑重提示】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正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关键时期,广大药品零售企业务必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级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做好进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以及区域内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对退烧类、感冒类等药品的管理销售,毫不放松抓好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请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药店工作,遵守防疫规定,并对违反防疫要求的药店积极举报,履行社会监督义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编辑:胡颖 审核:傅凡)


(作者:黎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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