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城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第一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的有效抓手,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小过即问,通过提醒谈话、函询、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微处理”方式全面查找“病因”,并建立形成“谈话有记录、结果有报告、管理有台账”的完备体系。
此外,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加大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延伸执纪监督“链条”,对被“咬耳扯袖”的干部开展专项监督,走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态度等情况。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据悉,截至10月底,通城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5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54人次,占比53.7%。(通讯员:皮江星 滕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