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税务局:用心细读优政策,挖掘减负好红利

“6月以前,我们公司的污水处理费都是按13%税率开的增值税发票,多亏了县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不仅贴心告知可优享政策,而且用心教导操作,现在我们只需开6%税率的发票,12月才缴税9.4万,比以往少了7万余元。”通城县元泽水务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谌会芳1月11日在大厅缴税时开心的对朋友说到。

2020年6月,通城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杜海峰在细读《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时发现,根据不同情况,污水处理费可划归为“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中的“污水处理劳务”或“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分别适用于13%和6%的增值税税率。依据以往经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税率一直适用13%,他不禁猜想,这其中是否有适用于6%优惠税率的应享未享企业。

为确保业务精准,在请示上级部门得到肯定答复后,他即刻发动全体税政工作人员进行全县大数据分析,全面筛选后发现通城县元泽水务公司位列其中。随后,他立即联合相应税源辖管分局,开展实地走访,核查该企业政策优惠符合情况,并对其财务人员进行一对一操作辅导,于7月9日正确地开出低税率发票。截止12月,该局此次“送政策”服务让元泽水务公司享63.4万余元政策红利,真正切实为应享企业减税降负。

“我们在税收实务工作中,要注重细节。特别是对于政策文件精神的解读和落实,要懂得换位思考,要立足纳税人角度,最大限度确保文件传达精准,政策落实精细。”通城县税务局局长毕琴如经常在业务工作会议中说到。(通讯员:翁忠旗 李露)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