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通城县委第十轮、十一轮巡察情况反馈全部完成

【全媒体综合报道】2021年1月中旬,县委书记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了第十轮、第十一轮情况汇报,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研究,提出了明确处理意见,要求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要求被巡察单位坚持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实现政治巡察的目的和要求。根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1月21日至29日,县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开展第十轮、十一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分别向14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2020年8月上旬至12月底,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分别进驻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公共资源与交易中心、县医保局、团县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侨联)、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大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麦市镇及所辖16个村(社区)、塘湖镇所辖12个村、五里镇及所辖13个村(社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巡察工作,通过调查走访、查阅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后,发现各被巡察单位分别存在意识形态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建工作主动性创新性不够强、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够实、工作作风抓得不扎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巡察组对于问题清单已按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处理。



被巡察单位和乡镇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完全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要坚持聚焦重点,坚决把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彻底整改到位。针对提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敷衍、不推诿,深刻分析,认真研究,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盯时间节点抓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编审:习水文

(作者:吴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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