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守民:加强对“名人代言”和“专家带货”违法行为监管与惩治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守民

加强对“名人代言”和“专家带货”违法行为监管与惩治

“近年来,明星、网红、专家代言带货数量激增。某些艺人明星甚至专家教授在巨额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惜以身试法获取非法利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守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直播带货监管的相关标准和制度相对滞后,尤其是专家变相带货缺少基本规则,导致行业乱象丛生。

在刘守民代表看来,有效杜绝直播行业乱象,加强对“名人代言”和“专家带货”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治,对于重塑行业生态、全面规范健康良性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他建议,要切实扭转“广告法不咬名人”的现状,从带货性质和范围上约束害人“砖家”。

“建议及时出台政策或规范,明确知名专家进行非广告宣传活动应局限于公益领域。”刘守民代表告诉记者,比如不得参加非公益性质的商品宣传带货活动,不允许利用活动谋取商业利益,不允许虚构夸大产品特性,不允许将专家形象用于公益活动之外的商业广告宣传,更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违反者降低或取消其职称、任职、待遇等,对于专家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建议建立名人、专家违法代言黑名单制度,依法追究违法代言、带货名人的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刘守民代表告诉记者,民法典中对合理认定代言、带货名人专家与他人的共同侵权过错均有相关规定。此外,还应建立统一的直播带货违法举报及维权平台,对有虚假宣传行为的名人主播、专家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将其拉入“黑名单”,提高违法成本,增强监管震慑力。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