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栋同志,原通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农村中队原指导员。从警28年,先后在基层派出所、交警、经侦、刑侦等多个岗位工作,他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遇事不推诿、勇担当、敢作为,先后参与侦办重大刑事类案件4000余起,是同事公认的“拼命三郎”。2016年6月10日,周国栋在赴河南商丘抓捕网上逃犯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因抢救无效而牺牲在追逃一线,年仅50岁。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他的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央、省、市、县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群众的高度赞誉。
周国栋同志没有耀眼的荣誉光环,更没有举足轻重的职务。从警28年中,他始终战斗在公安基层第一线,凭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守党员初心,践行入警承诺,诠释了“忠诚、公正、干净、担当”的公安职业精神和“人民警察”这四个字的厚重与高度。
还曾记得,在长途客车上,他孤身面对多名手持利刃的犯罪嫌疑人挺身而出,徒手制服歹徒,摧毁了一个长期在客车上洗劫乘客的车匪路霸团伙。别人问他,你在休假,又没穿警服,管什么闲事?他说:不管是不是休假、不管穿没穿制服、不管有没有武器,我,都是人民警察!
曾记得,他主动请缨,带队辗转广东20多个市县区、行程两万七千多公里,抓获潜逃多年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为一名事故受害人追回了迟到的补偿。别人问他,非亲非故,你干嘛这么当真?他说:人比人、心比心,办案不仅仅是履行程序,更重要的是维护受害人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曾记得,他主侦一起23年的命案积案,面对尘封的案卷、面对证人的消亡和证据的缺失,他一头扎进档案室、多次深入案发地,查漏补缺,补充证据,使该案顺利起诉。别人问他,人家不愿接的案子,你逞什么能?这次,他没做声。因为大家都知道,没有他上不了的案子,没有他不敢抓的嫌疑人…
周国栋同志视工作为生命,是同志们公认的“老黄牛”、“拼命三郎”。从警28年先后参与侦办包括200余起重大案件在内的各类案件4000余起。他敢于担难、敢于担责、敢于担险。每当遇见重大疑难案件,都不辞劳苦、冲锋在前,抽丝剥茧。侦查审讯总打头阵,熬夜蹲守、四处奔波不怕苦累。他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遇到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群众,总是耐心处理、从不推脱,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赞誉。1996年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中一名儿童失去了双腿,案件一直压在周国栋心头,他立下“军令状”进行不懈追查,于2006年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归案,为群众讨回了公道。
周国栋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每天上班最早、下班最晚,大到出警办案,小到烧茶倒水,他都主动承担,同事都喜欢与他共事。除了因办案需要穿便服,其他时候都是一身警服。他舍不得花钱为自己添置一件像样的衣服。妻子也曾抱怨,这么多年,调动近十个岗位,每天忙到两头黑,办的案子数不清,既没立功受奖,也没提拔重用。其实,每到评功表模,周国档总是推让:“我没做什么,功劳都是大家的,还是多鼓励年轻人吧!”无论在哪个岗位,他一直严格要求自己,用一腔热情对待工作,他践行着为民初心,用行动守护一方平安。
可是,就是这样可亲可敬的他,在2017年6月10日奉命赴河南追逃时,却不幸半途发生事故,最终抢救无效离我们而去。他,还是走了,留下没办完的案子,丢下需要帮助的求助者,抛下盼归的妻儿老小;他,还是走了,挥别挚爱的事业,离开追求的理想,永别朝夕相处的战友!他,还是走了,一位基层民警,一名共产党员,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社会传递着正义的力量!他,还是走了,用50岁的生命年轮,擦亮了头上闪光的警徽,诠释了一位人民警察的凛然大义和朴实情怀!
动人以言者,其感不深,动人以行者,其应必速。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周国栋同志虽然走了,但他用生命践行初心使命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奋勇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