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城区垃圾处理费如何调价 听证会上这样说

【全媒体记者 李索 报道】根据国发《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4月26日,通城县发改局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召开城区生活垃圾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会议对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拟定价方案进行公开论证。县环卫局和部分居民、商户代表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通城县发改局对通城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监审结论和调定价方案进行了介绍。县环卫局介绍了我县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运营现状和此次申请调价的相关情况。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就该实施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发言。


据了解,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对城市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我县近几年城区建设加快,环卫服务范围逐年延伸,环卫开支大幅度增大。特别是我县无终端处理设施,全县生活垃圾均运至周边县市处理,垃圾处理成本增大。而我县现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仍是2002 年制定的,收费标准远低于周边县市收费标准,已不适应国家的相应政策和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应按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县政协委员 郑国来:城区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的调整势在必行,有利于城区垃圾的清理和转运,给我们市民创造一个舒适的环境,我非常赞成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与会代表们认为,通城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依法合规,体现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对于改善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宣传力度,防止生活垃圾的二次污染,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所有费用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管理费用支出,为通城人民构建一个干净、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县发改局表示,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通城县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报告,呈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通城县发改局副局长 周敏:我们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全面执行和调整我县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这项制度的实施将会对我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绿色发展的必经之路。

编辑:胡颖 审核:姜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