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返隽人员排查工作的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和死亡病例不断攀升,同时非法入境现象时有发生,我国面临的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大幅增加。为强化境外人员管理,现就做好我县境外人员排查管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申报报备。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境外需要来返隽人员,须提前2天由本人或委托家属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或接待单位提交入隽申请。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入国(境)来返隽人员,没有报备的,请于5月31日24时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各用工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出租屋等单位和个人,获知有境外来返隽人员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在地的乡镇或村(社区)。

二、开展全面排查。在已掌握入境来返隽人员信息基础上,由县委外事办、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防控指挥部负责,动员村(社区)、小区、企业等一线力量,以网格为单位,进一步对全县境外已入隽人员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无死角、零遗漏。对摸排出的人员实行“一人一档”,档案需含以下内容:国籍信息、住址信息、亲属信息、联系方式、从业情况、行程轨迹、健康状态、防疫措施等。同时,各乡镇防控指挥部要汇总信息,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并及时上报县防控指挥部防控组人防专班。

三、建立举报制度。欢迎广大群众对入国(境)来返隽人员未按规定申报、报备或故意隐瞒国(境)外旅居史等情况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15—4338760。

四、严格依法管理。对瞒报、谎报境外逗留史、旅居史以及拒绝接受医学观察隔离等防控措施,拒不配合排查工作等行为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5月25日